依經濟部同意備查之瓦斯公司營業章程規定,用戶使用天然氣之管線裝置工程,表外管應由瓦斯公司負責施工,表內管及緊急遮斷設備裝置得由瓦斯公司或公用天然氣導管承裝業者辦理之。用戶委託公用天然氣導管承裝業者辦理表內管之裝設或變更工程,應依下列程序為之:(1)檢具設計圖及工程材料規格送瓦斯公司認可後,始得施工。(2)完工後,檢附管線竣工平面圖及立體示意圖,通知瓦斯公司進行檢查。(3)經檢查確定安全無虞,發給合格證明後,始得供氣。 合格之公用天然氣導管承裝業者名單可至經濟部能源局「合格公用天然氣導管承裝業資料查詢系統」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