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投士林科技園區從事原料藥、生物製劑製造業或化學材料製造業的申請條件為何?
依本府100年3月23日公告,如欲進駐北投士林科技園區從事原料藥、生物製劑製造業或化學材料製造業,其申請條件如下: 備註:上揭業別申請須無影響公共安全,且不違反科技產業專用區劃設目的。業 別 申 請 條 件 原料藥製造業 依藥事相關法令,經審查核發製造業藥商籌設許可且廠房面積不超過1,000平方公尺。 生物製劑製造業 化學材料製造業 1.廠房面積達50平方公尺以上且不超過1,000平方公尺。
2.設置地點應臨接寬度30公尺以上道路,且申請設置之基地外緣與公務機關、各級公私立學校、住宅(住商)區之距離應在300公尺以上。
3.除工廠及其附屬設施外,同一建築物內不允許其他非屬製造業之業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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