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公告修正「小規模營業人導入行動支付適用租稅優惠作業規範」名稱
財政部公告修正「小規模營業人導入行動支付適用租稅優惠作業規範」名稱 修正「小規模營業人導入行動支付適用租稅優惠作業規範」,名稱並修正為「查定課徵營業人使用行動支付及多媒體資訊服務機適用租稅優惠作業規範」,業經財政部114年12月12日台財稅字第11404664660號令修正發布,自115年1月1日生效,請參考相關附件。 相關附件: 1.財政部114年12月12日台財稅字第11404664660號令 2.財政部114年12月12日台財稅字第11404664661號令 3.財政部114年12月12日台財稅字第11404664662號令 4.查定課徵營業人使用行動支付及多媒體資訊服務機適用租稅優惠作業規範修正規定 5.查定課徵營業人委託行動支付業者、多媒體資訊服務機(KIOSK)產製廠商、經銷商或代理商申請適用租稅優惠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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