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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核定「臺北市北投區大屯社區農村再生計畫」之農村社區名稱、社區組織代表及範圍。

依據: 「農村再生計畫審核及執行監督辦法」第11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 農村社區名稱:臺北市北投區大屯社區。


二、 社區組織代表:臺北市北投區大屯社區發展協會。


三、 社區範圍:東以泉源里山溝緣接,與開明里以復興三路 為界,西至大屯山西邊,與秀山里為界,南以復興三路 57 號,與中和里為界,北至大屯山與新北市淡水區為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