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徵求「臺北市動物園氫能混合動力牽引拖車頭應用示範」補助計畫申請案公告
一、依據臺北市氫能及其他新興能源應用示範補助申請須知。 二、本局至多五年分四期撥付補助款,第一期補助上限新臺幣(下同)400萬元,第二期補助上限350萬元,第三期開始每期補助上限250萬元,累計提供至多1,250萬元(含稅)補助款予廠商。車體通過規格、性能驗證點交予動物園,動物園將以氫能混合動力牽引拖車頭取代原燃油拖車頭,牽引既有1列3節遊客遊園車,動物園每年續按實際使用期間支付廠商牽引拖車頭車體使用費(含車頭硬體設備使用費、車體保養維護費、儲氫瓶保養費、保險費)、氫氣燃料費及氫氣補充作業費。 三、申請程序及應備文件: (一)申請單位應於公告受理申請期間內,檢具下列文件向本局提出申請,於期限內親送至市政大樓一樓市民服務60號櫃台。 (二)前項文件如為影本,需加蓋申請單位及負責人印鑑章,並註明「與正本相符」。 (三)申請單位應單獨提出申請,但案件繁複者得採聯合共同具名方式提出申請(以不超過三家廠商為原則),並應檢附聯合申請協議書,敘明合作單位間相關權利及責任,共負履約之責。 四、申請期間: (一)本案自即日起至114年9月29日止。 (二)補件期限:未符合規定或其應備之文件、資料未備齊,經本局通知限期(通知次日起3日內)補正,屆期未補正者或補正未完全,不予受理。 五、詳細申請資訊請參考附件公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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