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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違法販售貓隻 北市動保處裁罰30萬元並沒入5隻幼貓

  • 發布機關:臺北市動物保護處
  • 聯絡人:林庭君隊長
  • 聯絡資訊:0975663055


  臺北市動物保護處9月6日獲報民眾檢舉網路上違法販賣貓隻案件,買賣雙方並約在萬華車站進行交易。動保處於9月21日派員當場查獲違法賣貓並扣留5隻幼貓。行為人已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2條第1項規定,遭動保處依動保法第25條之2規定,開罰共30萬元,並沒入5隻貓隻。涉案貓隻將於113年11月14日開放民眾認養。


  動保處表示,檢舉民眾表示與李姓賣家約在9月21日下午3時交易,動保處即派員至萬華車站現場調查,並查獲李姓賣家攜帶5隻幼貓到場準備交易。動保處並調查發現,5隻幼貓是來自屏東縣某間貓咪繁殖場的王姓員工。李姓賣家與王姓員工合作,在網路上向買家介紹貓隻與討論買賣的細節,再將本該在屏東貓舍販售的貓隻帶到其他約定地點交易。因二人皆未取得在臺北市合法經營特定寵物買賣業的許可,故北市動保處認定二人皆違反動物保護法涉及經營特定寵物業應申請許可之規定,在10月14日已依情節輕重分別裁處新臺幣10萬元及20萬元罰鍰共30萬元,並沒入查獲的5隻幼貓。


  動保處補充,李姓賣家在調查過程中曾試圖以搭車、跑步等方式離開現場,想規避調查。最後在員警到場協助時才放棄逃跑,動保處才得以順利確認賣家身分並扣留5隻幼貓。動保處並對於李姓賣家規避攔查的行為,另依臺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第27條第1項第8款規定,裁處1萬元罰鍰。


  動保處於9月21日扣留貓隻後,已經5隻幼貓送醫觀察,推測貓齡大約為2.5個月至3個月,將在完成第一劑基礎疫苗後,開放民眾認養,認養日期預計為11月14日,屆時如遇多人認養同一貓隻時,將依程序採取抽籤的方式決定認養人。認養人應已成年且無棄養動物或違反動保法紀錄,並先行至「臺北e大」的毛孩學院取得1年內至少1小時的時數證明,攜帶身分證在開放認養日當天上午10時至10時10分到臺北市動物之家現場臨櫃登記及審查資格,完成登記者才有認養機會。動保處並建議民眾應備妥安置貓隻用的硬式運輸籠,以利成功認養時馬上帶牠們回家。動保處並提醒,認養前應了解動物習性、做好準備,認養後更要善盡飼主責任,並且幫貓隻完成絕育,千萬不要只是因為看到貓咪年幼可愛就衝動認養。


  動保處呼籲,建議民眾可先至臺北市動物之家認養動物;若要購買寵物,臺北市轄內現有24家合法的特定寵物買賣業者,請慎選合法業者,並與業者簽訂定型化寵物買賣契約,以保障自身權益。如果發現無照販賣犬貓,或於營業場所外販售犬、貓等違法情事,可檢具事證通報動物保護專線1959,由動保處派員查緝,以扼阻違法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