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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3月份「瓦斯使用請注意」防災宣導

  • 發布機關:臺北市商業處
  • 聯絡人:林子馨

瓦斯使用請注意

請使用經濟部認可之燃燒器具、調整閥及配管,並由合格技術人員定期檢修;當您察覺瓦斯漏氣,為防止氣爆,請勿抽菸勿開關電器、關閉瓦斯開關閥並開窗排氣。若瓦斯大量洩漏,請立即通報119讓消防機關處理。

發布機關

臺北市商業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