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商業處商業輔導科290薪點約僱科員(A630040、A630070)職缺2名(⽉薪新臺幣40,339元,尚須扣除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自行負擔費用)徵才公告
- 發布機關:臺北市商業處
一、資格條件: (一)專科或同等學歷以上畢業。 (二)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三)具有至少6個月以上工作經驗(含實習)者。 (四)嫻熟國語、台語或客家話,外語能力為加分項目。 (五)具有以下任一特質者: 二、工作項目: (一)辦理商業輔導業務(如協助商圈辦理活動以提振商圈商機,媒體廣宣等規劃及審查等事務)。 (二)主辦或協辦跨部門專案。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甄選期限:自115年8月6日至115年8月13日止。 四、備註: (一) 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意者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點選【我要應徵】→【選擇身分別: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註冊】→【登入】,並維護個人簡歷、履歷(含自傳),請將下列1至3文件電子檔合併成1個PDF檔案上傳後,選擇本職缺,完成後勾選本職缺應徵: 請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者,無法完成系統報名),未於線上報名僅以紙本投件者、各種證件影本或資料檢附不齊者,恕不受理。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試,面試成績達80分以上者方得錄取,並視徵才情形增列備取4名,候用期間為6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本職缺係本處商業輔導科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限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代理原因消失,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人事聯絡人及電話:蘇小姐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1379;業務聯絡人及電話:吳先生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1369。
臺北市商業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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