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濟部101年10月31日經授能字第10102016730號公告修正後之「加油站營運設備每月自行安全檢查表」及「加油站營運設備每半年自行安全檢查表」1份(詳如附件),並自102年1月1日起實施。2.經濟部95年7月17日經授能字第0950081990號公告之「加油站營運設備每月自行安全檢查表」及「加油站營運設備每半年自行安全檢查表」同時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