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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56年7月1日臺北市政府改制,本局由民政局劃撥工商管理、農林漁牧管理輔導,及由財政局劃撥市場管理等業務而成立。當時本局設有六科,分別掌理工商礦業管理輔導、農林漁牧及農會管理監督、市公民營事業監督管理、交通行政、監理、觀光事業發展計畫與家畜農漁產品之管理等事項。本局之下設立臺北市監理所、度量衡檢定所、家畜疾病防治所、家畜市場管理處等四個機構。

  • 58年3月為發展本市觀光事業需要,將原掌觀光事業之第五科改組為觀光事業管理處,復為維護交通安全成立汽車駕駛訓練中心,各公有零售市場亦於此時編入本局編制。
  • 59年4月,臺北自來水廠、臺北市公共汽車管理處奉命改隸本局。
  • 62年5月交通局成立,本局交通科及原屬本局之觀光事業管理處劃入該局,原所屬本局公共汽車管理處、監理所、汽車駕駛訓練中心亦隨之改隸。
  • 63年3月交通局裁撤,本局增設第七、八兩科接掌該局業務,該局所屬之交通機構即改隸本局。
  • 66年1月臺北自來水廠改制為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直屬臺北市政府,本局為精簡組織編制,將主管市場管理之第五科、興建市場之第六科連同肉品管理處,合併成立市場管理處。
  • 67年5月為加強觀光事業發展,增設第七科。
  • 77年3月配合交通局成立,將主管交通業務第五、六、七科移交通局,原所屬公共汽車管理處、監理處、汽車駕駛訓練中心、車輛行車肇事鑑定委員會等同時改隸交通局。並為加強水土保持,將原屬第三科主管之水土保持及產業道路業務劃出,成立新的第五科。
  • 88年1月29日臺北市議會第八屆第三次臨時大會第四次會議三讀通本局組織規程暨編制表之修正案,並自88年7月1日生效,修正案主要內容如次:
    成立商業管理處,設四科四室,編制人數85人。
    修正本局組織編制,設五科五室,編制人數164人。
    修正臺北市家畜衛生檢驗所為臺北市動物衛生檢驗所,編制人數不變。
  • 96年5月30日臺北市議會第10屆第1次定期大會第11次會議通過本局組織規程暨編制表修正案,並自96年9月11日生效。主要修正內容如下:
    「臺北市政府建設局」更名為「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增設企劃室、科技產業服務中心二單位,各科以功能命名,分別為:工商服務科、公用事業科、農林漁牧科、坡地保育科、水土保持工程科,編制員額173人。

    所屬機關部分:修正「臺北市市場管理處」為「臺北市市場處」,內部單位由現行五科五室,修正為六科五室,各科並以功能命名,分別為:營運規劃科、市場經營科、批發市場管理科、攤販暨地下街管理科、資產管理科、工程科,編制員額181人。修正「臺北市商業管理處」為「臺北市商業處」,增設資訊室,內部單位由現行四科四室,改為四科五室,各科並以功能命名,分別為:商業登記科、公司登記科、商業管理科、商業輔導科,編制員額90人。臺北市動物衛生檢驗所第一課、第二課合併為「防疫檢驗課」,第三課改設為「動物保護課」及「收容管理課」,編制員額專任30人、兼任(2)人。
  • 98年10月7日臺北市議會第10屆第6次定期大會第4次會議三讀通過本局組織規程暨編制表修正案,並自99年1月28日生效。
    主要修正內容如下:
    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企劃室」業務調整並更名為「綜合企劃科」、「農林漁牧科」業務調整並更名為「農業發展科」、「坡地保育科」與「水土保持工程科」員額及業務移撥成立「臺北市大地工程處」。

    所屬機關修正部分:修正「臺北市動物衛生檢驗所」為「臺北市動物保護處」,內部單位調整為:防疫檢驗組、動物管理組、動物收容組、產業保育組、動物救援隊,掌理本市動物保護與防疫重要業務。

    新增所屬機關:「臺北市大地工程處」
    「臺北市大地工程處」設置企劃科、道路步道科、森林遊憩科、土石流防治科、坡地整治科、坡地住宅科、審查管理科,掌理本市山坡地安全管理、災害防治、產業道路及登山步道之闢建與維護、森林保育與遊憩開發、山坡地違規利用取締等各項重要業務。
     
  • 100年11月2日臺北市議會第11屆第2次定期大會第8次會議三讀通過本局組織規程暨編制表修正案,並自101年1月18日生效。
    主要修正內容如下:
    一、本局業務與職掌配合所屬大地工程處改隸工務局酌作修正,編制員額仍維持專任123人。
    二、所屬機關部分:將所屬大地工程處改隸工務局統一管轄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