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100年12月27日經能字第10004607900號解釋令:關於「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第33條第3項所稱加油站營運設施變更,係指加油站之附屬設施、儲油槽、輸卸油管線(含排氣管)、加油機、營業站屋(含雨棚)及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等之增設、汰換、改建或拆除(含暫時及永久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