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單位:產業發展局農業發展科 一、申請資格:土地使用分區須為「農業區」或「保護區」土地。 二、申請檢具資料: 1. 申請書 2. 申請人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3. 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4. 最近一個月土地登記簿謄本 5. 最近一個月地籍圖謄本 6. 申請土地如位於國家公園範圍內,應另檢附國家公園管理處出具之農業用地證明。 承辦人:產業發展局農業發展科 周金玲 洽詢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6600,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承辦單位:產業發展局農業發展科
一、申請資格:土地使用分區須為「農業區」或「保護區」土地。 二、申請檢具資料: 1. 申請書 2. 申請人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3. 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4. 最近一個月土地登記簿謄本 5. 最近一個月地籍圖謄本 6. 申請土地如位於國家公園範圍內,應另檢附國家公園管理處出具之農業用地證明。
承辦人:產業發展局農業發展科 周金玲 洽詢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6600,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