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提倡溫室氣體減量的趨勢下,為建構節能綠色城市,本局頒布「臺北市推動節能減碳方案」,積極推動工商業節約能源,包括輔導工商業進行節能改善、推廣節能產品、工商業節能措施宣導、舉辦節能評獎活動及研討會、鼓勵再生能源設置及運用等。自99年8月11日制定「臺北市工商業節能減碳輔導管理自治條例」以來,持續進行查核及宣導作業。另102年起配合中央經濟部公告『能源管理法』第8條指定的11類能源用戶列為年度稽查對象,各項節能減碳措施與成果分述如下:
一、推動工商業落實自主節能
(一) 工商業節能評估及輔導
1. 輔導對象:用電契約容量100kW以上或有落實節能改善意願之工商業。
2. 輔導內容:電力、照明、空調及熱能等系統。
3. 成效: 年度 | 輔導家數 | 節電(萬度) | 節費(萬元) | 減碳量(公噸) | 相當幾座大安森林公園碳匯量 |
104 | 15 | 657 | 2,878 | 3,423 | 9 |
105 | 40 | 1,228 | 4,835 | 6,482 | 17 |
106 | 45 | 1,766 | 7,375 | 9,341 | 24 |
107 | 50 | 1417 | 6489 | 7847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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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溫濕度及CO2 | 檢測冷卻水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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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水量 | 檢視冷卻水塔散熱環境 |
(二) 補助工商業進行節能改善
1. 執行方式:
2. 107年配合經濟部能源局「縣市共推住商節電行動」計畫,訂定「臺北市服務業汰換節能設備與換裝智慧節能系統補助要點計畫」,補助服務業汰換節能設備,受理申請期間為107年5月25日至108年12月31日,持續執行中。 3. 歷年成效:
年度 | 補助家數 | 補助金額 (萬元) | 改善費用 (萬元) | 節電(萬度) | 減碳量 (公噸) | 相當於幾座大安森林公園碳匯量 |
104 | 29 | 875 | 5,893 | 421 | 2,195 | 6 |
105 | 1,002 | 1,441 | 580 | 2,552 | 13,296 | 34 |
106 | 5 | 60 | 35 | 5 | 26 | - |
107 | 183 | 1,505 | 3,754 | 348 | 1,928 | 5 |
業者換裝節能LED燈 |
(三) 推廣節能產品
1. 執行方式:結合本市各量販店、3C家電賣場、家電經銷商等300餘家連鎖門市共同推廣合作,以各種優惠促銷方式,鼓勵民眾購買使用節能產品,落實低碳生活。 2. 成效:
年度 | 銷售件數 | 節電(萬度) | 節費(元) | 減碳量(公噸) | 相當於幾座大安森林公園碳匯量(座) |
104 | 25萬 | 9,716 | 2億9,148萬 | 4.921萬 | 126 |
105 | 50萬 | 14,810 | 3億7,747萬 | 7.820萬 | 200 |
106 | 105萬 | 16,000 | 4億1,791萬 | 8.6萬 | 221 |
107 | 40萬 | 13,060 | 3億2,391 | 7.238萬 | 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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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廣節能產品暨節能績優廠商表揚大會 |
(四)辦理「臺北市節能領導獎」工商產業組節能評獎
配合本府環保局辦理工商產業甲、乙組節能評獎活動,評比項目包括能源管理情形、節能措施與成效、資源有效使用、綠美化及未來節能目標等,節能成效如下:
評比年度 | 參賽家次 | 節電量(萬度) | 節油量(公秉) | 減碳量(公噸) | 相當於幾座大安森林公園碳匯量 |
104 | 20 | 379 | 942 | 1,975 | 5 |
105 | 30 | 1,093 | 2,717 | 5,963 | 15 |
106 | 32 | 951 | 2,363 | 5,063 | 13 |
107 | 34 | 1940 | 5 | 10280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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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能領導獎頒獎典禮 |
五、舉辦「臺北市工商業節能減碳技術交流暨觀摩研討會」 邀請專家學者及節能成效優良業者講授節能技術及分享實務案例,透過節能理念之交流與成效分享,促使工商業者節能減碳,協助能源管理人員與能源技術服務業者共享實務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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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能減碳技術交流暨觀摩研討會 |
二、「臺北市工商業節能減碳輔導管理自治條例」及能源管理法第8條查核及宣導作業
(一)全國首創頒布「臺北市工商業節能減碳輔導管理自治條例」工商業節能專屬法令,並於99年8月11日公布施行,100年開始查核,實施初期鎖定對象為用電契約300kW以上之能源大用戶約700餘家,並自100年5月起實際執行查核作業;101年擴大至200kW以上能源大用戶,另102年6月將能源管理法第8條指定的11類能源用戶列為稽查對象,於103年指定能源用戶行業更擴增至20類,未來更將持續逐年擴大執行對象,以達全面推動工商業節能減碳。規範項目有冷氣不外洩、室內冷氣平均溫度須保持在攝氏26度以上、使用高效率能源設備、騎樓白天不開燈及室內照度應符合國家照度標準、禁止使用白熾燈、新設或汰換之鍋爐,其總蒸氣蒸發率達一定標準以上者,應設置燃氣系統或節能交換系統,並成立節能服務團協助查核及輔導業者落實節能減碳。
(二)臺北市工商業節能減碳輔導管理自治條例廣納工商業者意見並邀集專家學者召開6次審查會議,針對相關查核規範研擬統一標準,並依法公告「營業屬性有低於攝氏26度必要之場所排除適用原則」、「室內冷氣平均溫度量測方法」、「室內照度量測方法」、「裁罰基準」、「執行作業要點」等相關規定,除供業者遵循外,亦使執法有統一標準。
(三)辦理工商業營業及辦公場所室內溫度量測及照明設備檢視
執行方式:於夏季至本市各主要商圈檢測及宣導自主節能減碳措施
◎冷氣不外洩
◎夏季冷氣空調適溫(26~28℃)
◎白天騎樓不開燈
◎使用高效率或省電燈具(省電60-75%)
◎禁用白熾燈
(四)查核及宣導情形:
- 105年共查核2,779家,其中2,708家合格(經複查合格率100.0%)。
- 106年共查核2,904家,其中2,849家合格(經複查合格率100.0%)。
- 107年共查核30,30家,其中2,955家合格(經複查合格率100.0%)。
(五)執行成效:
107年執行成果,預計節電150萬度,減碳794公噸,相當於2座大安森林公園碳匯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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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節能法令稽查情形 |
三、太陽光電發電系統設置
(一) 截至107年底止本府有28個機關、78所學校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106處計12,189瓩,加上中央及民間單位共14,976瓩,預估年發電約1,366萬度,減碳量約7,570公噸。
(二) 市有公用房地招標:為加速本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成效,本府產業發展局規劃於市有公用房地招商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置及維護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並於105年度已訂定「臺北市市有公用房地提供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使用辦法」,且於105年6月2日發布實施,後續各機關學校可依需求辦理招標作業,本府環境保護局已於105年度完成福德坑垃圾掩埋場招標作業,本府產業發展局亦於105年度完成市有公用房地北區及南區招標作業,設置容量約6,600瓩:
1. 本府環境保護局「能源之丘」計畫:環境保護局辦理「臺北能源之丘」計畫,於福德坑垃圾掩埋場招標提供土地招商由民間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已於105年底完工,設置容量約2,000瓩,年發電量約200萬度。
2. 北區:已於105年8月25日公告辦理公開招標作業,105年10月20日完成議價暨決標作業,得標廠商為大同公司,競標設置容量約4,240.8瓩,售電回饋百分比為10.7%,依行政契約約定得標廠商需於107年1月31日前完成設置,每年發電量約400萬度,減碳量約2,000公噸。106年11月底已全部完工掛表24處共4,267.21瓩。
3. 南區:已於105年11月15日辦理公開招標作業,105年12月30日完成議價暨決標作業,得標廠商為大同公司,競標設置容量約2,400瓩,售電回饋百分比為12.5%,依行政契約約定得標廠商需於107年6月30日前完成設置,每年發電量約200萬度,減碳量約1,000公噸。107年4月全部完工掛表19處共2,420.73瓩。
4. 捷運公司北投機廠:於106年完成招標作業,得標廠商為昱鼎公司,預估設置3,797.3瓩,售電回饋百分比為15.8%,預估每年使用回饋金收入約新臺幣400萬元(含每年固定繳交100萬元),依行政契約約定得標廠商需於108年1月31日前完成設置,每年發電量約430萬度,年減碳量約2,274公噸。
5. 本府環保局「能源之丘」第二期計畫:於107年完成招標,已於107年10月設置完成,設置容量980.88瓩,每年發電量約89萬度。
6.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長興淨水場」:於107年4月完成招標,107年5月4日完成評選,107年5月15日決標,得標廠商為昱鼎公司,預估設置容量約2,136.96瓩,預計108年6月前完成設置,每年發電量約200萬度。
7. 本局107年北區及南區招標案(共58處機關場域):於107年5月18日公告招標,107年7月4日完成開標暨廠商投標資格審查,107年8月3日完成議價決標,得標廠商為勝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預估設置容量約2,600瓩以上,預計109年1月底前完成設置,每年發電量約260萬度。
8. 本府教育局42處學校屋頂設置太陽光電招標案:於107年6月4日公告招標,7月10日完成開標暨廠商投標資格審查,107年7月19日評選廢標,107年8月15日辦理第二次公告招標,107年11月5日完成議價決標,預計108年12月底前完成設置,預估設置容量約3,000瓩以上,每年發電量約300萬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