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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業汰換補助】汰換或新設冷凍(藏)庫設備申請補助項目有哪些?補助標準為何?

  1. 汰舊換新或新設冷凍(藏)庫項目至少須包含冷凝主機設備,並符合下列規定:
    1. 冷凝主機設備:限採用變頻控制之高能效壓縮機。不包含定頻壓縮機加裝外掛式變頻器。
    2. 補助項目包含:
      1. 汰舊換新冷凍(藏)設備、庫板:
        1. 申請補助項目包含:
          1. 汰舊換新後之設備包含冷凝主機及週邊附屬設備,以及安裝前揭設備直接使用之材料零件。庫板需為 PIR(Polyisocyanurate,聚異三聚氰酸酯)、PU(Polyurethane,聚氨酯)或 XPS(Extruded Po lystyrene,聚苯乙烯)材質,具有阻隔冷氣外洩及保溫之功能。
          2. 工作施作費用包含保險費用、職安衛費用、既有設備拆除清運費用、換新設備運送安裝費用及其他工程施作必要之費用。
          3. 非屬工程施作必要之項目(如裝修費用…)不予補助。
          4. 申請者應委由冷凍空調丙級技術士以上人員負責量測施工前冷凍 (藏)庫現況用電情形,於週一至週日同一時間逐日量測連續一百 六十八小時之舊冷凍(藏)庫用電量紀錄,並提供預估節能成效。
      2. 新設智慧節能冷凍(藏)設備、庫板:
        1. 申請補助項目包含:
          1. 新設設備包含冷凝主機、智慧節能連鎖控制系統及週邊附屬設備, 以 及 安 裝 前 揭 設 備 直 接 使 用 之 材 料 零 件 。 庫 板 需 為 PIR(Polyisocyanurate,聚異三聚氰酸酯)、PU(Polyurethane, 聚氨酯)或 XPS(Extruded Polystyrene,聚苯乙烯)材質,具有阻 隔冷氣外洩及保溫之功能。
          2. 工作施作費用包含保險費用、職安衛費用、新設備運送安裝費用 及其他工程施作必要之費用。
          3. 非屬工程施作必要之項目(如裝修費用…)不予補助。
          4. 申請者應委由冷凍空調丙級技術士以上人員提供預估節能成效。
  2. 每案補助百分之三十為原則,冷凝主機限(原廠型錄款式)具備智慧節能連 鎖控制系統最佳化功能,最高可補助百分之四十。
  3. 申請單位為中小企業,或用電地址位於內湖區、南港區、松山區、中山區(松江路以東)等四個申請用電受台電公司核供限制之行政區域且契約用電 容量超過八百瓩以上者,補助比例提高百分之十。
  4. 每案補助上限新臺幣三百萬元,每案補助金額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以上者,自籌款應超過補助金額。
  5. 竣工時應委由冷凍空調丙級技術士以上人員提供量測冷凍(藏)庫完工後用 電情形,於週一至週日同一時間逐日量測連續一百六十八小時之新冷凍 (藏)庫用電量紀錄,並提供節能成果分析。
  6. 申請人應承諾切結於完工後二年內,每年一月底、七月底提出前六個月期間節能成果報告書,並應配合機關之要求出席會議,每次出席會議酌予補助出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