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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本局受理「臺北市服務業汰換節能設備補助」補助預算額度及受理申請方式,並修正申請書部份文字內容。

依據:臺北市服務業汰換節能設備補助要點。

公告事項:

  1. 受理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或補助預算額度用罄為止。
  2. 補助預算額度:新臺幣4,700萬元整。
  3. 受理收件方式:臨櫃: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公用事業科「服務業汰換補助櫃台」(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北區60號櫃台),受理時間為上班日上午0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
  4. 補助對象:於本市營業並辦妥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法人設立證書、營業(稅籍)登記證明或其他經產業局認定足資證明在本市從事服務業。惟各級政府機關、公立醫院學校及其出資捐助逾百分之五十以上之法人除外。
  5. 本要點所定之補助、受理申請期間、補助預算額度及補充規定事項,公告於產業局網站,更多詳細補助訊息可撥打專線0800-580-037,將有專員協助您辦理。
  6. 申請書下載:請至臺北市政府市民服務大平台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