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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體業務概況

整體業務推動概況

 

所謂公用事業(public utility),係指所提供之服務或物品,屬於一般人民日常生活所必須之事業,其範圍主要包括電力、天然氣、水資源等民生必需品,本科所執掌之公用事業包括:電力、天然氣(瓦斯)、石油及溫泉等能(資)源之管理,業務範圍包括:天然氣事業輔導管理、水電等工程承裝業登記管理、石油業登記管理、地下水水權登記管理、溫泉資源管理、工商業節能減碳及再生能源之設置運用等事項。其中以油、電、天然瓦斯之管理與民眾生活最為息息相關,依國家能源政策,本市目前使用電力及石油主要由國營事業供應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民生用天然氣部分則由大台北區、欣欣、欣湖、陽明山等4家民營公司分區經營,為維護及提升市民生活品質,本局每年針對加油(氣)站之營運設施進行檢查,確保加油(氣)站供應品質;督導各瓦斯公司建置完成中央監控系統,以掌握供氣狀況,並督導各公司定期舉辦防災應變演習,以提升安全維護及防災能力,另查核公用天然氣事業輸儲設施維護及檢測、汰換老舊管線情形及督導用戶管線設備檢查,以普及供應家戶安全無虞的天然氣。

 

為因應本市於94年6月5日在舊金山與全球50個城市共同簽署「城市環境保護協議書」有關能源議題之承諾及貫徹市長「節能生態都市」之施政目標,本局研擬各項節能減碳法令及計畫,並結合本市工商業積極參與推動本市工商業節能減碳、推廣本市再生能源設置運用,以提升能源效能應用,延緩溫室氣體排放導致氣候急遽變遷,危害生態與環境;另為有效開發及運用自然資源,推動溫泉資源及地下水多元永續利用,在「溫泉法」及其相關子法架構下,完成臺北市溫泉資源調查,就本市轄區內四大溫泉區進行全盤性資源及管線設備、水源取供、土地使用、產業生態等現況使用調查分析,並依據臺北市溫泉區管理計畫,作為本市溫泉區發展與管理之依據,以促進溫泉資源之保育及永續利用、發揮溫泉資源之多樣化利用、改善溫泉地區之環境與景觀、形塑區域溫泉產業特色及推動溫泉地區再造,並擔任中山樓溫泉區溫泉取供事業,輔導溫泉業者合法經營,並達環境生態保育及資源永續利用之目的,各項業務執行成果臚列說明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