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格條件:
(一)現職為臺北市政府所屬機關學校編制內職工。
(二)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具工作熱忱,並能接受指派業務者。
(三)熟悉本府新公文系統操作者尤佳。
(四)無工友管理要點第5點各項情事之一及臺北市政府110年12月27日府授人管字第1103010225號函迴避僱用情事。
二、工作項目:
(一)辦公室及會議室管理。
(二)庶務性費用核銷。
(三)本局各科室業務會辦秘書室窗口。
(四)登記桌代理。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報名截止日:自即日起至113年6月28日。
四、報名方式:請檢附職工調僱意願表(如附件)、履歷表(如附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在職證明書、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以上證明文件如係影本,請於證明文件空白處加註「核與正本相符」並簽章),報名截止日前掃描電郵(an0395@gov.taipei,寄送後請電洽27208889分機6656賴小姐是否收到)、逕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至「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5樓西北區 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人事室」收,信封上並請註明「應徵秘書室-事務技工職務」
五、備註:
(一)原經臺北市政府專案核准新僱之專案技工及專案工友(含原專案核准新僱之專業技工及專業工友),不得報名參加本案調僱甄選作業。
(二)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必要時得以從缺;面試時間另行通知,未獲面試或經面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甄選事務工友錄取名額1名,得視甄試成績優劣不足額錄取,或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依法不得請託關說,違者不予錄取。
六、 聯絡人及電話:人事室賴股長 02-2720-8889分機6656;業務問題請洽秘書室黃股長02-2720-8889分機6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