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本府114年5月5日府授研服字第1140119282號函。公告事項:廢止第22-24項之處理時限表,自即日起實施。
依據:本府114年5月5日府授研服字第1140119282號函。
公告事項:廢止第22-24項之處理時限表,自即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