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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局113年度臺北市推動食安五環計畫農業部分補助3項計畫:「田間蔬果農藥殘留檢驗計畫」、「儲備植物醫師輔導計畫」、「農作物病蟲害防治監測計畫」受理申請補助計畫書,即日起至113年1月19日受理申請。

依據:臺北市推動食安五環計畫農業部分補助申請須知第4點。

公告事項:

一、受理申請時間:公告日起至113年1月19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計畫執行期限: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三、計畫主管機關: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以下簡稱本局)。

四、申請單位資格:本市各級農會、農業部農業藥物試驗所指定之區檢中心、從事本市農業推廣輔導工作之法人團體。

五、補助項目及額度上限:(一)田間蔬果農藥殘留檢驗計畫新臺幣350萬元,(二)儲備植物醫師輔導計畫新臺幣98萬元,(三)農作物病蟲害防治監測計畫新臺幣100萬元。

六、為符合「臺北市推動食安五環計畫農業部分補助申請須知」規定及配合中央各項農業政策與本府推動事項,申請單位得就附件所列補肋計畫項目提送申請補助計畫書。

七、申請單位須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切結書。

八、審查方式:依「臺北市推動食安五環計畫農業部分補助申請須知」規定第8點審查程序及第9點審核項目審查。

九、相關規定事項請詳閱申請須知,申請須知、補助計畫項目及計畫書格式等資料如附件,或可由本局局網公告事項區查詢。

十、郵寄或親自送件地點: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北區10樓本局農業發展科。

十一、洽詢電話:1999轉分機6600(周金玲技士)及分機6591(方慰親技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