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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4年本局受理「臺北市服務業汰換節能設備補助」預算額度及受理申請方式,並修正申請書部分文字內容。

依據:臺北市服務業汰換節能設備補助要點


公告事項:

一、受理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或補助預算額度用罄為止。

二、114年度補助預算額度:新臺幣4,800萬元整。

三、受理收件方式:限臨櫃,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服務業汰換補助櫃台」(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東區)。受理時間為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

四、相關申請資訊及申請表格,請至本局「臺北市服務業節能補助」網站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