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113年補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經費即將額滿,為鼓勵本市設置者將綠電自行運用,自即日起針對本市用電契約容量800kW以上企業、本市企業及公民電廠,採自發自用者受理補助至113年8月31日截止,總額300萬元(額滿即提早停止收件)。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一、 相關申請仍依「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補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實施要點」,符合補助資格申請人應於113年8月31日前,將申請文件送達本局。 二、 受理收件方式: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北區聯合服務中心60號產業發展局櫃檯),受理時間為上班日上午0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額滿或屆期不再受理申請。如企業、法人有申請補助相關問題,歡迎逕洽本局(連絡電話:02-2720-8889轉6606鄭小姐)。 三、 相關補助及申請資訊:請至臺北市政府市民服務大平台下載詳閱。
發布機關
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