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備證件 | 檔案下載 | 範例 | 備註 |
工廠變更登記申請書 | 下載(pdf) | 下載(doc) 下載(odt) 下載(pdf) | |
委託書 | 下載(doc) 下載(odt) 下載(pdf) | 下載(doc) 下載(odt) 下載(pdf) | 如委託辦理者須檢附之,另受託人應檢具個人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查核。 |
繳回原領之工廠登記證 | 下載(doc) 下載(odt) 下載(pdf) | 下載(doc) 下載(odt) 下載(pdf) | 1. 99年6月4日前原領之工廠登記證(已繳回者免附)。 2. 如遺失者須檢附工廠登記證遺失切結書及負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門牌整編、改編或增編證明影本 | 屬門牌整編、改編或增編應檢附本項文件。 | ||
地號整編、改編或增編證明影本 | 屬地號整編、改編或增編應檢附本項文件。 |
其他:
1.依收費標準規定,工廠變更登記之登記費為新臺幣3,000元(待核准後繳納);另如因行政區域與門牌整編、地籍重測調整等變更工廠門牌或地號者,無需收費。
2.各項申請書件之紙張大小,以A4尺寸為原則。
3.各項書件各1份(另從事較高風險之產業類別17石油及煤製品製造業、18化學材料製造業、19化學製品製造業等3類,申請書件為5份)。
4.檢附之書件如為影本均應加蓋工廠及工廠負責人印章。
5.申請書應加蓋原登記工廠及其負責人印章;若遺失,須登報聲明遺失作廢,並檢附報紙全張,或加蓋事業主體登記之印章,並檢附其證明文件影本(如公司之設立或變更登記表)。
6.工廠遷移廠址,應重新辦理工廠登記。